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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协议未能达成,双方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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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不成可向提起民事诉讼。车祸后应留存当事人信息,报保险公司确认损失,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交通事故立案后,机关调查认定责任,并对当事人处罚。涉及交通肇事罪的移送,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交警队根据现场情况和证人证言做出事故认定书,可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寻求调解。若调解未能解决赔偿问题,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一、车祸后受害者一方该如何索赔

对交通事故索赔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留存准确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及时报保险公司确认损失情况,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主体,以便后续解决纠纷。

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驾驶员及其他与事故相关人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如果事故车辆投有交强险,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二、交通处罚立案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立案后,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该事故进行检验鉴定,事故认定,然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而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机关移送报人民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在接到当事各方的书面申请后,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对未接到申请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各方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队会根据现场情况和证人作证情况、当事人陈述等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在事故认定书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交警队对其损失进行调解,交警队应当对该事故予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终止调解,受损害方可以将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作为相关的证据到对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结语

当事人应积极寻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留存准确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报保险公司确认损失情况,以便后续解决纠纷。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交警队会根据现场情况和证人作证情况、当事人陈述等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若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交警队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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