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第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第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第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第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第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第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